简述县、乡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1. 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 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的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3. 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4. 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5. 规定选举日期
6.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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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属于国家主席职权的是()。
人民法院的专有职权是()
前身为“民主科学社”的民主党派是()。
制定村民委员会具体选举办法的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