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法律不是万能的?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法律 “无用论 ”和法律 “万能论”都是错误的。法律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定的,是不可否定的,但是法律也决不是万能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法律不是惟一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法律规范更不是惟一的社会规范。

第二,那些事实无法确定或者很难确定的关系,也无法用法律调整。

第三,法律本身是概括、抽象和普遍的规范,而行为或事实都是千姿百态的,如何适用法律,必须由人们来具体实施,如果没有素质较高的执法和司法人员,法律也不起作用。

第四,法律之所以起作用, 还必须有相应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条件的配合,离开这些,法律就起不了作用,或者所起作用不大。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道德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A、个人成长与成才
B、社会安定团结
C、国家繁荣富强
D、身体健康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是()。

A、接受行政处罚
B、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C、通报批评
D、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所以个人可以离开社会,而社会离不开个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

A、退还货款和服务费
B、退货
C、修理、重做、更换
D、赔偿损失
E、补足商品数量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所在地
B、被告所在地
C、中级人民法院
D、不动产所在地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公务员考试
警察考试
企业事业单位考试
其它公务员考试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