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法律不是万能的?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法律 “无用论 ”和法律 “万能论”都是错误的。法律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定的,是不可否定的,但是法律也决不是万能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法律不是惟一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法律规范更不是惟一的社会规范。

第二,那些事实无法确定或者很难确定的关系,也无法用法律调整。

第三,法律本身是概括、抽象和普遍的规范,而行为或事实都是千姿百态的,如何适用法律,必须由人们来具体实施,如果没有素质较高的执法和司法人员,法律也不起作用。

第四,法律之所以起作用, 还必须有相应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条件的配合,离开这些,法律就起不了作用,或者所起作用不大。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

A、国家法制日
B、国家法治日
C、国家宪法日
D、国家法制宣传日

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

安全培训对______人员比较重要?()

A、管理人员
B、工人
C、以上两类人员都同样重要
D、以上两类人员都同样重要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所以个人可以离开社会,而社会离不开个人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公务员考试
警察考试
企业事业单位考试
其它公务员考试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