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应在船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业务和行政管理,为此除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外,还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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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调动交接班制度规定,轮机长在交接时其工作应包括实物交接和情况介绍,在下列交接工作中属“实物交接”的是:
对于刚投入营运的新船,轮机长领导轮机人员作好机舱的基础建设工作,一般应包括:①建立、完善部门的工作秩序完②善机舱内的的安全标志③加大机舱设备的检查管理力度,建全和规范各类安全管理记录特④别注意对主机磨合期滑油净化⑤对船舶造船质量遗留的问题及时反馈
新造船舶在开航后的三个月内,轮机长应组织轮机员做好下列工作:Ⅰ、对应急发电机进行调试与检查试验Ⅱ、对所有警报点探头进行好坏鉴定,消除所有误报警Ⅲ、主机扫气箱、活塞填料函检查Ⅳ、主机链条箱内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