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的指挥中心是
A
暂无解析
凡()及以上的油船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船舶防火、防爆主要应严防
科学考察船、军航和政府公务船不属于“船舶”范畴。
“船舶”是指各种船艇、排筏、移动式平台、水上飞机和其他水上运输工具。
围油栏的用途主要限制跑油()的主要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