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
1. 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 行政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 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是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4. 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
5. 行政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暂无解析
一女询者,35岁,某大学教师。三个月前因出国问题与领导争吵,而后逐渐表现出情绪低落、兴趣减退,对未来悲观失望,认为领导和同事都疏远她,常有怨天尤人的表现。能主动求医,接触良好。其主要的情绪反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