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某地区 2010~2015 年地区生产总值资料如下:
2011 年比 2010 年的增长量 =9926-9405=521(亿元)
2012 年比 2011 年的增长量 =9875-9926=﹣51(亿元)
2013 年比 2012 年的增长量 =10656-9875=781(亿元)
2014 年比 2013 年的增长量 =11830-10656=1174(亿元)
2015 年比 2014 年的增长量 =13161-11830=1331(亿元)
环比增长速度依次为 521/9405 ×100%=5.54%
(﹣51)/ 9926 ×100%=﹣0.51%
781/9875 ×100%=7.91%
1174/10656 ×100%=11.02%
1331/11830 ×100%=11.25%
暂无解析
蔡某与某造船公司2015年8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管理员”,工作地点为本市。某造船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发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安排蔡某由“总装部”调整至“预装部”,岗位仍是“管理员”,工作地点仍在船厂内。在收到调岗通知后蔡某连续20天未到新岗位工作。2016年5月3日,某造船公司作出《关于对蔡某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决定》,以“脱岗时间达20天”为由,解除了与蔡某的劳动合同。蔡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造船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提示,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某造船公司调整蔡某岗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蔡某的仲裁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3)某造船公司若获得有利裁决,应当证明哪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