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王夫之“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念。
答:王夫之“趋时更新”的变法主张:
1.王夫之认为法律趋时更新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2.王夫之通过对 “圣法不可变” 的正统论的否定, 以论证法律的趋时更新。
3.王夫之揭示出 “有定理而无定法” 的规律, 深刻讨论了改革旧法的必要和法律“超时更新”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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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月,23 岁的男子甲与其表妹 22 岁的乙隐瞒姨表兄妹关系, 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 2014年 10 月,甲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甲乙二人姆姻关系无效。经法院审理,查实双方确系姨表兄妹。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