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答:董仲舒 “大德而小刑” 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检察机关在作出审查批捕决定前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贝壳放逐法

简述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

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

A、市场失灵
B、政策失误
C、科学不确定性
D、国际贸易的影响
E、环保意识淡薄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自考公共课
自考专业课
自考专业(小学教育)
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自考专业(建筑工程)
自考专业(行政管理)
自考专业(社区护理)
自考专业(护理)
自考专业(英语)
自考专业(公共关系)
自考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自考专业(法律)
自考专业(计算机应用)
自考专业(计算机网络)
自考专业(汉语言文学)
自考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
自考专业(教育管理)
自考专业(电子商务)
自考专业(国贸)
自考专业(营销)
自考专业(会计)
自考专业(金融)
自考专业(学前教育)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