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答:董仲舒 “大德而小刑” 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暂无解析
检察机关在作出审查批捕决定前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贝壳放逐法
简述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
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