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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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议会主权原则:国会在立法方面拥有最高权力,且这种权力是与生俱来的,无需授权。

分权原则:国会拥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并有权对政府行政进行监督;行

政权由内阁行使,但必须向国会负责,接受国会监督;司法权由法院掌握,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责任内阁制:内阁(政府)必须集体向国会下院负责。

法制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政府必须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力范围内活动。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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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双重属性,以组织法为主
B、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双重属性,以程序法为主
C、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双重属性,以任意法为主
D、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双重属性,以国际法为主

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

诉讼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

②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承担偿还原告债权的连带责任。原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方草地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故提出以上诉请。

现经法院查明:

①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黄某、郑某和林某三人共同发起设立。黄某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郑某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林某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现经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认,黄某的出资明显不实,商铺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

②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130万元工程款属实。

问:

(1)原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其股东负有清算义务的主张是否有依据?为什么?

(2)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是否应该对公司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

(3)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保险合同是()。

A、单方合同
B、非典型双务合同
C、单务合同
D、要式合同

下列选项属于公义务的是()。

A、债务人淸偿债务的义务
B、应纳税的义务
C、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D、夫妻之间的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管理权源于()。

A、房地产开发商的委托
B、业主的委托
C、物业服务公司的章程
D、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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