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其五编包括()

A、总则
B、债权
C、物权
D、亲属
E、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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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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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源自()。

A、古希腊
B、中世纪的欧洲
C、法国民法典
D、古罗马

公证当事人认为公证处或公证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可根据公证投诉制度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投诉。 下列机关中,不属于受诉机关范围的是 ()。

A、该公证处的上一级公证处
B、不法行为所发生的公证处
C、直接主管被投诉人的司法行政机关
D、公证员协会

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破产的主体是()。

A、所有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B、所有具有破产能力的债务人
C、凡依法具有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D、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分公司

我国公民王某持 A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到我国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公证,我国的公证机构应 ()。

A、不予受理
B、告知由我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C、予以受理
D、告知先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

诉讼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

②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承担偿还原告债权的连带责任。原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方草地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故提出以上诉请。

现经法院查明:

①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黄某、郑某和林某三人共同发起设立。黄某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郑某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林某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现经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认,黄某的出资明显不实,商铺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

②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130万元工程款属实。

问:

(1)原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其股东负有清算义务的主张是否有依据?为什么?

(2)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是否应该对公司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

(3)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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