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现象。
教育法律现象是教育法规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存在形态及其与教育活动的联系,它是社会现象的特殊表现形式,由教育法规的产生、适用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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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按教育活动和评估活动的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符合教育评估的()。
《教师法》属于()。
教育管理权变性原则。
确立教育具有社会经济价值的理论基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