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现象。
教育法律现象是教育法规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存在形态及其与教育活动的联系,它是社会现象的特殊表现形式,由教育法规的产生、适用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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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原则不包括()。
教育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一般是揭示事物的()。
在工作中表现为孤僻、不合群、常常多愁善感的员工,其气质类型是()。
连接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键性环节和纽带是()。
主张“性善论”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很多,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