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
(1) 真正的权利入行使追认权, 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事后追认。追认是—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 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千无效。
(3)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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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法最高检查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冯某贪污公款21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法院在该裁判中适用的主要推理方式是
下列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解,正确的是
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