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设立一合企业。 2014 年 8 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 36 万元,同年10 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 15 万元的合伙债务。 2015 年 2 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民行使财产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B、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C、公民财产权规定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
D、国家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赔偿

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B、
C、
D、

依据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负责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的机构是

A、立法院
B、司法院
C、行政院
D、监察院

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A、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B、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应重新投票
C、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该次选举无效
D、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

A、徒二年
B、徒一年半
C、徒一年
D、杖一百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考研
MBA
EMBA
法律硕士
会计硕士
教育硕士
在职硕士
工程硕士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