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只能提交上级党组织决定。
错误
《党章》规定,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党员要切实开展(),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接转组织关系的单位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