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
公民、注入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依法变更或撤回目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由此给公民、注入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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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非法使用公民信息的行为也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绑架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否则不构成本罪。
为勒索财物而非法拘禁、扣押他人的,构成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