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是指承运人在规定的地点与收货人进行货物 ( 车 ) 交接后,并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货物交付日期戳记,即表示货物运输过程终止的作业程序。
交付
暂无解析
同一车内,同一到站或同一中转站数组货物够核心时,始发站选()的,中转站可以一组。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车站()提出货物运单一份。
不易计算()的货物(即散、堆装货物)不得按零担办理。
承运人应按()填记的内容,将承运的货物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完整地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使用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必须使用同一箱型,每批不得超过铁路()所能装运的箱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