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委任行政机关制定刑法规。
错误
暂无解析
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行为人为了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转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王某因传染禽流感而被强制隔离,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中的
刑讯逼供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体都是真正的身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