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错误
暂无解析
未遂犯都是危险犯。
犯罪客体即是刑法所保护的利益。
下列不属于行政给付内容的是
任何犯罪行为都破坏、危害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只要某种行为只符合犯罪构成中的一个或几个要件,该行为就符合犯罪构成,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