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同属于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区别:
(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比劳动合同主体广泛。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是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生活待遇、集体谈判的程序及民主管理的方式等;而劳动合同则仅涉及个别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条件。
(3)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谈判,平衡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合同适用于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5)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6)形式要件不同。签订集体合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而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不排除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同时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保护。
(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集体合同纠纷多为集体争议,且涉及范围较广,各国一般采取政府协同劳资各方协调处理的方式;而劳动合同争议则采用普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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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于2016年3月1日进入旭升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至2019年3月1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丁某的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2016年8月1日,应公司要求,丁某与旭升公司签署了《销售业绩改进计划》,给予丁某4个月的观察期,丁某承诺2016年8月至ll月期间其本人每月的销售业绩不低于10万元,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丁某需自行提出辞职。后丁某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2016年12月5曰,旭升公司以丁某履行其自行离职的约定为由,要求丁某离职。丁某依照公司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但不认为是自行离职。后丁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
(1)试用期满后,旭升公司能否以丁某试用期内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2)《销售业绩改进计划》关于“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丁某需自行提出辞职”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丁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蔡某与某造船公司2015年8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管理员”,工作地点为本市。某造船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发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安排蔡某由“总装部”调整至“预装部”,岗位仍是“管理员”,工作地点仍在船厂内。在收到调岗通知后蔡某连续20天未到新岗位工作。2016年5月3日,某造船公司作出《关于对蔡某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决定》,以“脱岗时间达20天”为由,解除了与蔡某的劳动合同。蔡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造船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根据提示,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某造船公司调整蔡某岗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蔡某的仲裁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3)某造船公司若获得有利裁决,应当证明哪些事实?
某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因此用人单位对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得提起诉讼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