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制与孙中山设想的五院制有哪些区别
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孙中山主张在宪政开始后才实行五院制,前提是经过训政后,人民已学会掌握四种政权, 政府依人民意志执行五种治权, 目的是为了“还政于民”。而国民政府则把五院制提前到训政时期执行,而且把人民四种权力交给国民党, 并由国民党中央指挥、监督政府行使五种治权,其实质是利用训政以剥夺人民权力,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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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提刑按察使司的职能有
北洋军阀政府的司法机关分为两个系统, 一是普通司法机关, 二是专门的行政诉讼机关。其中普通司法机关设有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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