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即时强制的概念及种类。
指为排除当前紧迫障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强制履行义务,在没有命令义务的余暇时,或者其性质上经过命令义务难以实现其目的的情况下,直接对人民的身体或财产施加实际力量,以实现行政上必要状态的作用。1.按实力所涉对象不同,即时强制大致分以下三类:一是对人身的强制。2.根据目的不同,即时强制可分为三类。一是以保护相对人自身不受紧急危险的侵害为目的的即时强制。如保护、救助。二是以防止民众受到危险的威胁为目的的即时强制。3.以部门行政为特征,即时强制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是警察上的即时强制,二是医事卫生上的即时强制,三是财政行政上的即时强制。四是教育行政上的即时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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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于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为什么?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