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技术特定型立法模式制定的电子签名法是()

A、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
B、新加坡《电子交易法》
C、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
D、欧盟《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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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采用技术特定型立法模式的如马来西亚《数字签名法》,只规定了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对采用其他技术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未作规定。其他采取这一模式的主要有美国犹他州的《数字签名法》、意大利的《数字文件规则》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电子交易条例》、台湾《电子签名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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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技术措施是指()

A、版权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使用作品而发明的技术,以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B、版权人主动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C、版权人发表声明,禁止他人使用作品,以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D、版权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不法访问和使用作品以技术手段主动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即为()

A、认证
B、电子认证
C、交叉认证
D、PKI体系认证

域名抢注是指()

A、反向域名侵夺的行为
B、出于从他人商标(商业标志)中牟利的恶意注册并出卖域名的行为
C、盗用和淡化域名的行为
D、同一商标的合法拥有者都想用他们的商标作域名

下列属于电子证据特征的有()

A、高科技性
B、客观性和脆弱性
C、无形性
D、易破坏性
E、复合性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针对技术措施保护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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