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 2012 年 7 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 2013 年 8 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 年 10 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C
题目中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
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 36 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甲与金科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法中的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将汽车以 15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汽车,并以 16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变更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