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 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 2017 年甲去世。该房屋
A
遗嘱的效力公证的遗嘱最优先,两份公证的遗嘱,以最新的为准其他遗嘱以时间最后者为准。另外房屋为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主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甲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处分丙(后妻)的权利。
GB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规定:安全评估的内容包括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导致伤害的严重程度(受伤的概率、涉及的人员数量、伤害的严重程度、频率等)。评估范围包括:机械危险、电气危险、振动危险、噪声危险、热危险、材料有害物质的危险、加速度危险及其对环境引起的危险等。
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规定:优质钢的S、P含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