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选举制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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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解析
下列哪一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对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