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能够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相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准确的?

A、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能够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B、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能够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C、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D、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当事人能够请求仲裁庭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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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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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案情:

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
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
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
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

A、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拾得”大量高尔夫球
B、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捞得”旅客投掷的大量硬币
C、甲在宾馆房间“拾得”前一顾客遗忘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D、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拿走”他人公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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