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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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本案中,周某与高某事先没有通谋,高某只是在周某在实行犯罪过程中加入进来的,属于承继共犯。周某先实施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后高某以共同抢劫的意思提供帮助行为,构成承继的共同抢劫犯罪。故A项是正确的,B项是错误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主犯又分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两种,本案中,周某在抢劫中起主要作用,故周某是抢劫罪的主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高后在本案中只是辅助了周某的抢劫行为,因此是从犯。所以C和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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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

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
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
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
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

下列选项中对证据的客观性的理解准确的有()。

A、证据的客观性是由刑事案件本身的客观性决定的
B、根据物质存有第一,理解第二的基本原理,从刑事证据的来源考察,其客观性是必然存有的
C、因为证据经过司法工作人员等主体的收集,必须含有收集主体的主观因素,这些主观因素可能影响证据客观性的本质属性
D、承认和理解刑事证据的客观性,就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想象、假设等作为定案的证据来使用
E、承认和理解刑事证据的客观性,就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想象、假设等作为定案的证据来使用
F、证据事实即是案件事实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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