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
B、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触犯强迫交易罪
C、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D、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伪造的货币的,成立走私假币罪。走私假币罪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行为人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应当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

选项B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或者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C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选项D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据此可知,向亲戚吸收资金的,因为对象是特定的,不认为是针对不特定公众,因此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属于开设赌场
B、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在网络上传播电子盗版书的,属于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
D、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的,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甲、乙均为吸毒人员,且关系密切。乙因买不到毒品,多次让甲将自己吸食的毒品转让几克给乙,甲每次均以购买价转让毒品给乙,未从中牟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贩卖毒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B、贩卖毒品罪以获利为要件,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C、甲属于无偿转让毒品,不属于贩卖毒品,故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D、甲只是帮助乙吸食毒品,《刑法》没有将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故甲不成立犯罪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法院对此理应如何处理?()

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B、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
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宪法
刑法
民法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