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考点】委托开发的发明权益归属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甲研究所委托刘某开发,支付报酬是合同义务,刘某作为开发人,权利归属于刘某,故A错误,B正确。根据上述规定,CD也正确。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乙可以基干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隔壁邻居。因王某"十一"要结婚,重新装修房屋。王某为了赶进度,要求装修工人日夜装修,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李某一家的休息,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一日晚上7点,王某又指挥装修工在墙上打眼,产生了很强的噪声,李某遂又找到王某理论,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数十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王某恼羞成怒,当众指使装修工冯某打了李某几个耳光,并且告诉围观的人少管闲事。李某遭此羞辱之后,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企业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李某身心、财产俱遭伤损。

【问题】

在本案中李某可以采取哪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的有

A、恶意串通
B、胁迫
C、乘人之危
D、违反公共利益

公民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法律的规定.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期间应当日()起算。

A、事故发生之日
B、事故发生之次日
C、确知甲失踪之日
D、向法院申请之日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宪法
刑法
民法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