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的合格标准。
(1)在我国,新闻工作者既是党的喉舌,又是人民的喉舌,他们担负着反映人民意志, 引导人民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大任务,倍受党和人民的关注和重视。 一个新闻工作者只有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起新闻工作者的职责。
(2)理论素养。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新闻工作的根本指针,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报道和评论新闻事实,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 一方面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基本知识。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
(3)政治素养。对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而言,政治素养包括:在政治上有较高的觉悟和严肃的态度,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四项基本原则,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4)法律素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应当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牢固的法制观念,他的全部工作和一切行动,包括新闻采访、写作、编排、制作、播出及其他相关活动都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事。
(5)道德素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的道德素养,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作为普通公民所应具备的社会公德素养, 另一方面是作为新闻职业活动者所应具备的新闻职业道德素养。
(6)业务素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养, 包括调查研究的能力、语言文字功底、知识储备以及现代传播手段的使用能力。
暂无解析
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
根据材料②,如丁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B.丁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
C.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