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错误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