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现职工作,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错误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