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首长作出暂缓决定超过2年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退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
A、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D、授权的行政行为与委托的行政行为
A、特定的民事纠纷
B、特定的民事纠纷
C、特定的经济纠纷
D、特定的刑事纠纷
A、政治监督
B、法律监督
C、对行政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
D、市场监督
A、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
B、作为行政相对方的法人
C、行政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D、行政系统的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