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个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属于治安监督检查权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属于直接予以辞退的情形是()
A、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
B、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
C、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D、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
A、思想政治体条件过硬
B、具备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
C、文化程度符合要求
D、具备规定的任职资历
A、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法律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B、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在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C、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
D、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送达,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