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4年8月1日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
B、2004年8月1日公布,自2004年10月31日起实施;
C、2004年8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D、2004年10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新中国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几经变迁,1978年开始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1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人员。
A、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
B、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C、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D、重建因灾受损校舍。
A、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B、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C、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D、不据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