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5时
B、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A、组织结构
B、业务工
C、人员
D、经济来源
E、技术手段
A、独立性
B、综合性
C、宏观性
D、强制性
E、法定性
A、审计管理质量
B、审计工作质量
C、审计规范质量
D、审计标准质量
E、审计项目质量
A、改变了股东的持股结构
B、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出量
C、增加了公司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数量
D、增加了会计账面的股东权益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