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二)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三)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