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标准DBJ/T13—123—2010》中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制图的比例,常用比例为()。
A、1∶20
B、1∶50
C、1∶100
D、1∶200
A、木门窗的木材品质符合设计要求
B、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相关规定
C、人造木板甲醛含量符合设计要求
D、木材的防腐、防火应符合设计要求
E、木门窗上的槽边缘整齐,无毛刺
A、表示内外门窗位置及编号
B、表示楼板与梁柱的位置及尺寸
C、注出室内楼地面的标高
D、画出室内设备和形状
A、压条应平整
B、造型立面分格符合设计要求
C、拉拔实验合格
D、金属饰面板表面平整、洁净
E、所用材料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