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议付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
B、开证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
C、付款人的详细地址;托收方式;交单条件
D、代收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如无,则由托收行代为选择)在拒付情况下,是否要做成拒付证书;托收项下的费用由谁负担
凡是以“大约”(about)或类似的文字描述商品的信用证金额、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该金额、数量、单价等可允许有10%的增减。
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审单时间最多为收到单据次日起的第( )银行工作日。
A、3个
B、5个
C、7个
D、10个
A、运输公司是按出口方的托运单上所表示的要求填写,所以在制作托运单时,必须明确表明收货人应写谁
B、当使用非L/L时,对出口方有利的做法是将收货人写成TOORDER或ORDEROFSHIPPER,除此之外,一般做成进口商,有时按进口商要求填第三方,如物流清关公司等.
C、由于记名提单表明收货人已经确定,不得转让,不利于出口商在进口商拒收货物或其他收汇困难时,转卖他人,当然如果交易属跨国公司内部的进出口,或与进口商关系密切,收汇有保证时可将收货人直接作成进口商
D、使用信用证时,应按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做
A、大、小写金额及货币名称和代号必须一致而规范化,汇票金额不能超出信用证限额
B、付款期限必须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C、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必须正确填写
D、出票条款须正确填写。出票人印章或签字不得遗漏,信用证规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