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描述是发票的主要内容,《UCP500》对其有什么规定?
发票中对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完全相符,除货名外往往包括数量、规格、单价等内容,一般可原文照抄,切忌标新立异或画蛇添足,如“ 葡萄干 ” 合同中使用 “Raisin” ,而信用证中使用 “ :Dried Grapes” ,我们单据中均应使用 “Dried Grapes” ,以求 “ 单证一致 ” ,又如有的信用证中只打“General Merchandise” (一般商品) ,在单据中应根据合同内容和实际装运的货物作必要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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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的受票人即付款人的表示法,在L/C方式项下,有()方式。
保险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金额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信用证未注明金额要求时,应按发票上货物金额的()投保。投保货币按信用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