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原为A公司的技术开发人员,2004年5月离职与他人共同投资创办B公司,并于2005年3月开发完成一项与原在A公司执行技术开发任务有关的技术成果。根据规定,该项技术成果应归属给()
B
本题考核职务技术成果的确定。根据规定,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属于“执行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工作任务” ,即为职务技术成果。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额为2亿元人民币,3年前该公司曾发行5年期债券3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可转换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