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CDE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 1 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 /3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 / 3 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6年1月3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X商品100件,单价23400件(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至12月31日,乙公司已售出90件,代销清单已送抵甲公司。2006年6月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一项提供劳务协议,协议金额220000元,劳务提供期限为一年;12月31日,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甲公司无法预计为完成合同还需要发生的支出,但此前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支出140000元中预期有100000元能够得到补偿。据此计算,甲公司2006年度因以上两项业务而实现的收入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