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A、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终止经营或者依法关闭的
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收回或者宣布无效的
C、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变动的
D、《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者未获准换证的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B、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C、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D、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A、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
B、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
C、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
D、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无证经营
B、滥用职权
C、徇私舞弊
D、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