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航行通告采用的发布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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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 日通过,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物品。
()飞机的最大落地重量只能在符合使用这个重量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非宽体客机托运货物单件超过80公斤,或体积超过40*60*100厘米,称为超限货物
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