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为了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转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错误
暂无解析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在定罪时,确定的罪名,应是防卫过当罪,避险过当罪。()
对事后防卫,应按故意犯罪处理。()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现在的刑法理论一般肯定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犯意表示也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