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
错误
暂无解析
香港、澳门和地区适用大陆刑法。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的是对行为与结果本身和行为与结果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
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是
香港、澳门、地区刑法仅适用于当地,不具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