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1、正确
2、错误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

认定因果关系则基本上完成了对于刑事责任的认定。

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

犯罪行为引起了危害后果则为犯罪既遂。

我国立法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委任行政机关制定刑法规。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文学类
法学类
经济类
教育类
历史类
理学类
工学类
农学类
医学类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