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刑法理论一般肯定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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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都应由政府收容教养。()
行为人为了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转为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
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但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