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企业,或者企业之间通过去的股权或资产通过合同等方式,是一个企业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另一个企业。
经营者集中形式:
(1)经营者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相关法律合并成为一家企业的法律行为。经营者合并其实就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情形:
(1)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
(2)集中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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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入和有限合伙人。后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合伙人性质转变后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年10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资料仅供参考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
(1)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A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
(4)A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