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行政执行的严格性和程序化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首先,中枢机关有一套处理各类事务的严格程序。例行政务由宰执诸臣在奏章上连署签押姓名,报皇帝审批后,由相令外制官中书舍人草诏。如遇突发性事件,宰执 诸臣一方面要向下发出“判状”作出先行处理,另一方面要奏报皇帝,称“进草”。进草和判状均需诸宰执联署,以明确责任,而且皇帝对进草有疑问,可调阅判状 进行复勘。其次,负责草诏的知制诰可以在有疑问时直接晋见皇帝,以核实皇帝的真实意图。 再次,地方各级政府执行政令异常严格,中央政令贯彻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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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的内容有()。
清代中央机构中不在监察机构监察范围的是()。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各政权在蛮族地区建立的一种带有很大程度内部自治性质的地方行政体制。这种特殊行政区称为
清代汉族士人出仕重要官职的途径几乎都是()。
周王在郊外设坛召集各方诸侯对重大问题进行谋议、发布政令的会议形式称为